吴晓群律师

合伙人

sherry.wu@anovalaw.com

办公电话: 703.430.5759

手机号码: 703.622.0573

传真号码: 703.865.6569

概况

吴晓群律师的业务范围包括专利申请,诉讼,和客户咨询。在电子与计算机技术的广泛领域中,吴律师就专利获取、专利组合管理、专利分析及风险评估向客户出具法律意见。吴律师的业务还包括起草与申办美国和外国的专利。案例涉及的技术范围覆盖软件、电脑硬件、电讯、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方法等各技术领域。

吴律师在联邦地区法院以及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处理过多件诉讼。她对如何专利诉讼中各种具体问题有丰富的经验, 包括诉讼前尽职调查,技术性取证, 权利要求解释,马克曼听证会,专利有效性,专利侵权,及专家取证等。吴律师另外还给客户在专利申请,专利布局,专利侵权风险方面提供咨询。

在加入北维律师事务所之前,吴律师在美国著名的Finnegan,Henderson,Farabow,Garrett&Dunner(飞翰)律师事务所担任知识产权律师,主要从事专利事务的工作和知识产权诉讼工作,包括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专利诉讼。在此期间,吴律师获得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在开始法律生涯之前,吴律师在信息技术领域获得了成功的工作业绩。她在弗吉尼亚州一家大型公司曾先后但任软件工程师和项目与产品经理,主持多个软件开发项目。吴律师还曾担任此公司的知识产权部经理,负责该公司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大型专利组合,其中涉及数据库技术、商业方法、电脑网络与构架以及电讯技术。她还监管该公司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问题和相关诉讼。

教育背景

法学博士,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

电气工程硕士, 弗吉尼亚大学

电气工程学士, 弗吉尼亚大学

律师资格

弗吉尼亚州律师

华盛顿特区律师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注册代理人

会员身份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师协会(AIPLA)

美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分会)

近期发表刊物

“美国专利诉讼:法庭,专利程序,及诉讼策略,” 中国知识产权局, 2013

“美国专利法标的物范围现状,” 中国知识产权报,2009年8月

“In Re Bilski 案: 新兴技术是否属于美国专利法的标的物范围,”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2008年12月

“软件专利诉讼:中国企业知多少,” Semi World, 2008年9月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的最新动向和应对策略,”中国知识产权报,2008年4月

语言

中英文